首页 资讯 正文

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体育正文 44 0

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6月1日,长沙河西某小区(xiǎoqū),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前,手里那份2018年(nián)签下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已经泛黄,公章模糊。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您(nín)说这是您的车位?光凭这张纸,我们可没法(méifǎ)确认……” 这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在长沙(chángshā),乃至全国许多城市(chéngshì),当业主为爱车买下“一席之地”后,要证明“这个车位(chēwèi)属于我”,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 2018年,王先生以18万元的(de)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当时(dāngshí)拿到手的,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六年过去,开发商注销了,物业也换了新面孔。当他兴冲冲(xīngchōngchōng)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lánxià):“王先生,抱歉,我们(wǒmen)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我们需要核实权属。”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黑户’。”王先生苦笑着回忆(huíyì),“好(hǎo)在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这张‘护身符’,物业才勉强录入(lùrù)。但下次呢?合同要是丢了、烂了呢?”那份泛黄的(de)合同,成了他车位唯一的“身份证”。 和王先生一样(yīyàng)遇到“无证”尴尬的(de)还有刘先生。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装修正忙。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chēwèi),同样只有一纸合同。“停车嘛,方便安全就行,没想那么多。”但他心里也打鼓:“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以后卖房时,怎么(zěnme)证明车位也一起(yìqǐ)卖了?” 更无奈的(de)是袁先生。他买的二手房,车位是原房主“搭售”的。过户时(shí),房子有红(yǒuhóng)本本,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刷脸’才做(zuò)了备案(bèiàn)。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老业主没来之前,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kànzhe),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袁先生的经历,道出了众多车位“无证”业主的心酸。 业主(yèzhǔ)们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几年前,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法院二审(èrshěn)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判决权属归(guī)开发商,但同时要求其“适当(shìdàng)限制物权行使,保障(bǎozhàng)业主动态使用”,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 诸如此类问题,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买的车位就像“黑户”,没有权威证明;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后面(hòumiàn)打官司也难举证……这些无不是(shì)车位“有合同无登记”交易(jiāoyì)模式的漏洞和隐患。 为什么不给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红本本”呢?橘洲君深入调查(shēnrùdiàochá),发现背后有(yǒu)复杂的现实原因。 ——“办证”门槛(ménkǎn)高。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能拥有独立产权、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chēwèi),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xǔkězhèng)》明确标注、构造独立(如独立出入口、明确四至范围)的车位。现实(xiànshí)中,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búdào)此标准。 ——“办证”成本高企(gāoqǐ)。 “非产权(chǎnquán)(chǎnquán)车位”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这笔费用不菲。从成本(chéngběn)和盈利角度考虑,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如按2021年(nián)4月印发的《桂林市城市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shìxíng))》相关(xiāngguān)内容,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为(wèi)基准,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结建车位)或20%(单建车位),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例如,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píngfāngmǐ),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平方米,则需补缴600元(20×1000×3%)。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yāsuō)利润空间。 ——产权权属(quánshǔ)不清晰。 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shí),实际出售的并不是产权,而是“使用权(shǐyòngquán)”。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仅(jǐn)拥有车位使用权,也无法办理产权证。 “本来车位就是个‘位置’而已,我们和业主签的(de)只是一份(yīfèn)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 而对于车位的权属问题,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长沙一位不愿(bùyuàn)具名的房地产资深(zīshēn)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现在的开发商很少(hěnshǎo)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一位多卖”,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hěnqiáng),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d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需(xū)首先满足业主需求。若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或强制要求(yāoqiú)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都可能(kěnéng)涉嫌违法。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以“不(bù)租车位不给交房” 相要挟,则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搭售行为。 王先生们的(de)焦虑,如何化解(huàjiě)?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又如何平衡?近年来,长沙等地开始探索新路。 2024年底,长沙公证处(gōngzhèngchù)推出“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业主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完成交易流程公证,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公信力保险(bǎoxiǎn)”,便于后续(hòuxù)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héyàn)。 为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yǐ)上线。它通过(tōngguò)“一位一码一证”,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包含唯一(wéiyī)的“车位码”和基于北斗定位(dìngwèi)的“北斗码”),绑定空间、交易和数据。 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fǎlǜxiàolì)如何?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cǎifǎng)时表示:“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依据《电子签名(diànziqiānmíng)法》,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但(dàn)他也指出,这与“不动产登记”有本质区别,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与现有(xiànyǒu)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 新探索也面临考验。58岁的陈先生直言:“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信息泄露了怎么办?”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dēngjì)/备案费用(fèiyòng),对部分业主和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kǎoliáng)。 民生无小事。如何让(ràng)“数字确权”从可行走向(zǒuxiàng)普及,真正替代“合同焦虑”? ——政府引导与(yǔ)政策衔接。 政府层面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数字登记/公证备案的(de)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探索(tànsuǒ)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 ——平台整合与公信力(gōngxìnlì)建设。 推动公证备案(bèiàn)平台(píngtái)与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避免信息孤岛。确保平台运营(yùnyíng)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长期性,赢得公众信任。可推动社区(shèqū)、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 ——法规完善(wánshàn)与标准统一。 在《民法典》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登记、保护的细则,为数字(shùzì)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推动(tuīdòng)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xìtǒng)。 ——市场参与方协同(xiétóng)。 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备案,将其作为(zuòwéi)提升服务、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jǔcuò)。物业公司(wùyègōngsī)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这些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车位的(de)价值,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quèdìng)的归属。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确定”,当数字(shùzì)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我们呼唤的,是技术创新、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kōngjiān),终将因清晰的“数字身份(shēnfèn)”和法治保障,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 编辑/尹玮 校读(xiàodú)/肖应林 初审(chūshěn)/彭培成 终审/沐刃
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