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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跨省联合救助 千里传递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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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跨省联合救助 千里传递检察温情

南乐县检察院:跨省联合救助 千里传递检察温情

大象(dàxiàng)新闻记者 张松涛

近日,南乐县检察院与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京豫两地(liǎngdì)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yōushì),加强信息共享(gòngxiǎng)、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成功实现了一场跨省检察爱心接力。

本案被救助人魏某系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zhàoshìàn)被害人。2024年10月,魏某因被唐(táng)某酒后驾驶(jiàshǐ)摩托车撞伤,导致颅骨骨折、脾破裂等身体多处受伤,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魏某系(mǒuxì)南乐籍赴京务工人员,其妻子苏某(sūmǒu)在家务农,两个儿子系在校学生,全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魏某打工,收入微薄。肇事者唐某无力赔偿,仅向医院交付(jiāofù)2万余元治疗费。

案发后魏某(wèimǒu)在重症病房住院2个月,治疗(zhìliáo)(zhìliáo)费用高达70余万元,妻子在京陪护没有收入。魏某一直欠费治疗,后续手术(shǒushù)因欠费较多无法开展,一家人基本生活依靠借款维持,两个儿子学费也无着落,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le)能够让魏某一家尽快走出当前困境(kùnjìng),南乐县检察院与通州区检察院会同南乐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张果屯镇政府等部门召开(zhàokāi)座谈会,共同研判帮扶措施。会上,两地检察院就案件基本(jīběn)情况、调查核实情况、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了介绍说明(shuōmíng),参会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定位分别发表了救助意见。通过研判,制定了包含医疗救助、低保保障(bǎozhàng)、教育扶持、贫困监测等在内的多维救助方案。

随后,两地(liǎngdì)检察机关人员到魏某家中走访,向村委会等基层工作人员详细询问魏某家庭状况和主要(zhǔyào)困难。经过调查核实,魏某一家符合一次性生活救助(jiùzhù)条件,南乐县民政局随即为其发放(fāfàng)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民政局将魏某一家纳入(nàrù)贫困户范围(fànwéi),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一系列政策帮扶,使魏某的后续治疗和家庭基本生活有了稳定保障。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sīfǎ)关爱”,这是对(duì)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注释。下一步,南乐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跨省(kuàshěng)协作为契机,在司法为民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综合帮扶等(děng)工作,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描绘多元协同、联合救助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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